12月19日,甘肃省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应华等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若干措施》推出了5大类24条鼓励招商引资的政策,涉及用地、税收、用电、融资等。同时针对“后人不理前账”问题,提出要严肃追责问责。
《若干措施》共有五部分内容。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方面,放宽准入限制,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这一部分主要强调的是对外资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在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方面,支持内外资项目用地,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支持重点产业用电,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需求,给予价格补贴。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企业申报上市挂牌手续费用,在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按政策规定给予适当支持。这一部分主要是阐释在政府法定权限内,从哪些方面给予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支持和激励。
在营造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方面,加大力度落实国家级开发区享受省一级人民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享受市州一级人民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优先安排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对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在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方面,我省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对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到我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资金、土地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鼓励存量外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省内民营企业进行增资或利润再投资,投资总额达到奖励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奖励。这一部分设定了省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标准和条件。同时明确提出各市州可制定奖补措施,对未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奖补。鼓励建立中介招商服务奖励机制,对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除国家公务员外),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对涉及特殊优惠政策等重大事项的重点项目报省政府“一事一议”。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不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未严格履行承诺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针对“后人不理前账”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据介绍,《若干措施》是甘肃省在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领域制定出台的首个高规格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加快甘肃省开放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对促进甘肃省融入“一带一路”、带动全面对外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